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6-1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临时董事会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投票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少晖先
生主持。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解锁条件、业绩考核目标、激
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和回购注销方式进行调整,并对草案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内容
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在本公告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修订后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
激励对象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锁
定期、解锁日、解锁条件等事项)、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和回
购注销方式原则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实施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
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公司实施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修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董事龚少晖、杨小亮属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受益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经 3 名非关
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
路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
东发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