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关于第二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1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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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6-00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变化,也不对公司持续经营、债权债务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影响。

一、股份转让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6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乐通”)及公司董

事长何金明先生的通知,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众乐通将其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1,000,000 股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金明先生。

何金明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持有众乐通 99%股权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人之下的股权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前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何金明先生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不变。

二、股权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何金明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浩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众乐通、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297,890,091股,占人人乐总股本的74.473%。

本次股权转让后,何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0股,并通过深圳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216,890,091股,合计拥有公司权益股份297,890,091股,占人人乐总股本的

74.473%。何金明先生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并未因此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披露的《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四、备查文件

1、众乐通与何金明先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2、众乐通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何金明先生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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