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6-20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韦振宇
住所地/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致行动人: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 1 号院 2 号楼 1509
一致行动人: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住所地/通讯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 131 号
一致行动人:张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一致行动人:罗向涛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
1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高升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比例被动减
少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
2
目 录
信息披露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说明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 9
第二节 持股目的和持股计划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二、未来 12 个月对高升控股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权益变动方式 ...................................................................................... 11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1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2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3
3
一、备查文件 ............................................................................................. 23
二、备查地点 ............................................................................................. 23
4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上市公司、高 股票代码:000971,股票简称:高升控股;曾用名
指
升控股 称: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简称:湖北迈亚、ST 迈亚、蓝鼎控股
本报告书 指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的一致
宇驰瑞德投资 指
行动人之一
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的一致
蓝鼎实业 指
行动人之一
德泽世家 指 深圳德泽世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高升科技 指 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
莹悦网络 指 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
高升控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佳宁、王宇发行股
组、本次重大资产重
指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莹悦网络 100%股
组、本次发行股份购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买资产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标的公司、莹悦网络 指 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袁佳宁、王宇 2 名自然人
定价基准日 指 高升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 为实施本次重组而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所选
指
准日 的基准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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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韦振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010619********33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国际财经中心
联系电话:010-82602628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无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情况:董事长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宇驰瑞德投资
企业名称 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 1 号院 2 号楼 1509
法定代表人 韦振宇
成立日期 2015 年 0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营业执照号 110111018736675
组织机构代码 33035441-8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11330354418
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
经营期限至 2045 年 0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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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85885455
股权结构 韦振宇持股 99%、袁艺方持股 1%
2、蓝鼎实业
公司名称 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2900400000621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8168804-2
税务登记证号 429004181688042
注册资本 155,884,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孙鹏
成立日期 1989 年 08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 131 号
投资管理;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生产、销售;自营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
经营期限至 2039 年 8 月 16 日
联系电话 0728-3336188-7131
股权结构 德泽世家持股 100%,韦振宇持有德泽世家 94.44%股权
3、张驰
姓名:张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110219********37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国际财经中心
联系电话:010-82602628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无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情况:董事、副总经理
4、罗向涛
姓名:罗向涛
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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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3213019********10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国际财经中心
联系电话:010-82602628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无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情况:董事、法审总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 43,094.54 万元,韦振
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韦振宇 20.00 0.05%
2 宇驰瑞德投资 7,927.52 18.40%
3 蓝鼎实业 7,268.70 16.87%
4 张驰 17.00 0.04%
5 罗向涛 9.81 0.02%
合计 15,243.03 35.3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韦振宇先生,宇驰瑞德投资、蓝鼎
实业均为韦振宇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韦振宇、宇驰瑞德投资、蓝鼎实业构成
一致行动人;
张驰先生的配偶袁艺方女士与韦振宇先生共同持股宇驰瑞德投资,且在宇驰
瑞德投资担任监事职务,因此张驰与韦振宇构成一致行动人;
8
罗向涛先生在韦振宇先生控制的企业蓝鼎实业及德泽世家担任监事,因此罗
向涛与韦振宇构成一致行动人。
综上,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5.37%股
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
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上市公
司情况如下:
韦振宇持有中国软实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7.46%股权,该公司为香港交易
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
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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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高升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合计为
35.37%;本次交易完成后(假定配套融资规模为 115,000.00 万元,配套融资部
分的发行价格为底价 19.58 元/股),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29.15%,该比例尚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能确定。
二、未来 12 个月对高升控股权益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高升控股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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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
共计持有 152,430,298 股上市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 35.37%的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的方式系因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本次权益变动后,假定配套融资规模为 115,000.00
万元,配套融资部分的发行价格为底价 19.58 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高升控股的股权比例将由 35.37%降至 29.15%。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12 月及 2016 年 2 月,高升控股与袁佳宁、王宇签署了《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
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 0058 号),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莹悦网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15,295.00 万元。
以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公平协商后确定公司就
购买标的资产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 115,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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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袁佳宁、王宇拟出让莹悦网络 100%股权所取得对价中的 56.52%由上市公
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另外 43.48%由高升控股以现金方式购买,袁佳宁、
王宇取得对价的安排如下:
出让莹悦网络股权 取得对价(万元)
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对价总计 股票对价 现金对价
袁佳宁 500 50% 57,500 32,500 25,000
王宇 500 50% 57,500 32,500 25,000
合计 1,000 100% 115,000 65,000 50,000
(三)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佳宁和王宇 2 名自然人。
(四)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高升控股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
发行价格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确定,原则上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9.58 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高升控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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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数量
向袁佳宁、王宇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袁佳宁、王宇以
接受高升控股发行股份方式转让所持莹悦网络股权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按
照标的资产的交易总额中所对应的以发行股份方式所支付的对价 65,000 万元
(占本次交易总额的 56.52%)计算,本次交易向袁佳宁、王宇合计发行股份数
为 33,197,138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高升控股
向袁佳宁、王宇分别发行的股份数见下表:
序号 姓名 高升控股拟向其发行股份数(股)
1 袁佳宁 16,598,569
2 王宇 16,598,569
合计 33,197,138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高升控股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袁佳宁定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向王宇定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 12 个月法定锁定期届满后,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按如
下比例分期解锁:
第一期可解锁股份数量 第二期可解锁股份数量 第三期可解锁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的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的上 王宇届时仍持有的上市公司
市公司股份总数×(2016 年 市公司股份总数×(2017 年 股份数量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袁佳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袁佳
宁、王宇承诺的莹悦网络 宁、王宇承诺的莹悦网络 2016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累计净 年度至 2018 年度累计净利润
利润总数) 总数)
上述各期可解锁股份的具体可解锁时间如下:
第一期解锁:应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标的资产 2016 年
《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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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解锁:应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标的资产 2017 年
《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禁;
第三期解锁:应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标的资产 2018 年
《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禁。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高升控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袁佳宁、王宇
增持的高升控股股份,亦须按照上述约定比照执行,在此后相应股份的解禁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标的资产的交割
本次交易应于协议生效后四个月内(或经各方书面议定的较后的日期)完成。
届时,以下所有事项应办理完毕:
1、标的资产交割;
2、上市公司已按协议要求向袁佳宁、王宇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新发行的
股份已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被登记至袁佳宁、王宇 2 名自然人自然人名下;
3、上市公司已向袁佳宁、王宇 2 名自然人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现金对价。
(九)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经各方协商,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莹悦网络所产生的收益,
由高升控股享有。若过渡期间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出现净资产减少的,经专项审
计报告确认,由袁佳宁、王宇以连带责任方式于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共同向高升控股以现金方式补足。
(十)业绩承诺及补偿
袁佳宁、王宇 2 名自然人股东将承诺莹悦网络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的经营业绩,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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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高升控股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高升控股享有。
(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袁佳宁、王宇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高升控股有权选择:
a、高升控股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袁佳宁、王宇赔偿给高升控股造成的经
济损失;或 b、要求袁佳宁、王宇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购
买价款的 1%。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高升控股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
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袁佳宁、王宇有权选择:
a、袁佳宁、王宇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高升控股赔偿给袁佳宁、王宇造成
的经济损失;或 b、要求高升控股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购
买价款的 1%。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合同的生效
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以下先决条件实现时生效:
(1)高升控股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同时在方案中
明确: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
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高升控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批准本次交易。
(3)莹悦网络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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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方案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合同的变更
协议的变更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合同的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协议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
(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依据协议规定终止协议;
(3)协议被各方就本次交易另行签订的新协议所取代(应在新协议中明确
约定取代此次签署的协议);
(4)协议已被各方依法并适当履行完毕。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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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90%,即 19.5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
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保荐
机构)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
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8,733,401 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独立财务
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
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六)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认购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转增股份
等,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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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5 年 12 月 18 日,标的公司莹悦网络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将所持有的莹悦网络 100%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2、2015 年 12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3、2016 年 3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或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
3、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准(如必要)。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及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
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宇驰瑞德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
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数为 7,26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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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蓝鼎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数为
7,2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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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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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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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韦振宇
签名:
一致行动人: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致行动人: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致行动人:张驰
签名:
一致行动人:罗向涛
签名:
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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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韦振宇、张驰、罗向涛身份证复印件;
2、宇驰瑞德投资、蓝鼎实业营业执照;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4、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 131 号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B 座 9 层
电话:0728-3275829
联系人:张继红、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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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韦振宇
签名:
一致行动人: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致行动人: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致行动人:张驰
签名:
一致行动人:罗向涛
签名:
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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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 131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号
称 在地
股票简称 高升控股 股票代码 000971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韦振宇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 □ 减少 √不变,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动人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
权 益 变 动 方 公 司 发 行的 新 股 □ 执 行 法 院裁 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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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上市 A 股股票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52,430,298 股
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 35.37%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 上市 A 股股票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不变
有权益的股
变动比例: 假定配套融资规模为 115,000.00 万元,配套融资部
份数量及变
分的发行价格为底价 19.58 元/股,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29.15%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月 内 继 续 增 减少其在高升控股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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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无)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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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本次交易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
批准 证监会核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
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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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韦振宇
签名:
一致行动人: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致行动人: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致行动人:张驰
签名:
一致行动人:罗向涛
签名:
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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