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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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南 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行使监督职

能。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定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5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关情况如

下:

1、2015 年 4 月 3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案、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

司章程修正案共 6 项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15 年 4 月 27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因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季度

报告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的,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3、2015 年 6 月 3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授予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共

2 项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7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15 年 8 月 17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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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因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半年度报告

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的,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5、2015 年 10 月 3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因本次监事会决议仅含审议季度报告一

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的,会议决议免于公告。

6、2015 年 11 月 2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昌颐投资、龙尊投资、建信

基金、金智集团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2015-2017 年)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落实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运用、管理和监督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

合理、存储安全,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5]1078 号《关于核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4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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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其中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10,058,675.00 股,东吴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认购 8,382,229.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1.9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8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8,440.9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2,091,543.82 元,已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位,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天衡验字(2015)0008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212,091,543.82 元,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13,194,605.27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资 金 利 息 收 入

1,103,061.45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0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12,091,543.82

减:募集资金使用 213,194,605.27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103,061.4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参与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投资设立

南京金智智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购领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保

加利亚 Bul-Group 2000 LTD 光伏电站;收购中电新源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参与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与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江苏金智智慧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定名)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

公司前述交易事项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收

购、出售资产情况,也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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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

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平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入第二个行权期,共有 134 名激励

对象达到行权条件,本期可行权期权数量共 540.05 万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可行权条件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的

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9、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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