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梅林正广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材料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
资方式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配
股申请材料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该事项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申请撤回配股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