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6-2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标的公司世纪伙伴、浙江星河及标的公司之全
体股东分别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现按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对公司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情况作补充
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处于发行阶段,为了更快的完
成本次发行工作,提高效率,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标的公司世纪
伙伴、浙江星河及标的公司之全体股东分别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一、与世纪伙伴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
1、原第 1 条定义
交割日:指标的股权过户至北京旅游名下之日,即在工商管理部
门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之日。
现更改为:
交割日:指拟购买资产由各方进行转移和交接并根据相关协议转
1
移收益及风险负担之日。
2、原第 5 条标的股权交割与交易对价支付
5.1 标的公司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
递交本次股权转让及改制为一人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并在获得工商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当日(即交割日)向北京旅游转交与标的股份相
关的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北京旅游制定的新章程应在工商管理部
门备案并与交割日起生效。北京旅游应积极配合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
股东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标的公司形式若需依法调整,则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变更时间若超过
或可能超过 30 日,则标的公司应通知北京旅游并解释具体原因。
5.3 本次收购价款将由北京旅游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的股东
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5.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收购价款的
30%;
5.3.2 交割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 70%。
现更改为:
5.1 标的公司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
递交本次股权转让及改制为一人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并在交割日向
北京文化转交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合同、文件及资料,北京文化制
定的新章程应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与交割日起生效。北京文化应积
2
极配合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股东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标的公
司形式若需依法调整,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时间不
计算在内,变更时间若超过或可能超过 30 日,则标的公司应通知北
京文化并解释具体原因。
5.3 本次收购价款将由北京文化以现金方式向世纪伙伴的股东
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5.3.1 原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收购价款。
二、与浙江星河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
1、原第 1 条定义
交割日:指标的股权过户至北京旅游名下之日,即在工商管理部
门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之日。
现更改为:
交割日:指拟购买资产由各方进行转移和交接并根据相关协议转
移收益及风险负担之日。
2、原第 5 条标的股权交割与交易对价支付
5.3 收购价款总额为 7.5 亿元,将由北京旅游以现金方式向标的
公司股东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5.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收购价款的
30%;
3
5.3.2 交割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 70%。
现更改为:
5.3 收购价款总额为 7.5 亿元,将由北京文化以现金方式向浙江
星河股东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5.3.1 原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收购价款。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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