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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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7日

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

了会议议案及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聘任相关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一致同意聘任王吴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吴伟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郁海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签字:

黄廉熙 孔 冬 黄少明

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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