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
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
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的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1 人,
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
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6 年 3 月 17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
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
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
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与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17 日 12: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系人处方
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晓媚、刘强
2、联系电话:0755-29816308
3、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7 日
附件: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
电话 电子邮箱
号码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兼职
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是指与上市公
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是否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