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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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

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

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的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

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拥有与

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

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

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6 年 3 月 17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

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

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审核。

五、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

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

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上述三项所列举的情形;

(5)被提名人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被提名人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

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17 日 12: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系人处方

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晓媚、刘强

2、联系电话:0755-29816308

3、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7 日

附件: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

电话 电子邮箱

号码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兼

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是指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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