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1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7日(星期一)下午13:30分,会期半天;为保
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13:2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6日—3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6日15:00至2016年3月7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鲲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57,847,8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57,805,2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399,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35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1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1%。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
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各项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
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5%;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57,806,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反对
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7%;弃权 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7%;弃权 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4 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5 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6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9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7%;弃权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06,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3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5%;反对 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杨依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