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6-1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丽珠制药厂撤回布南色林片注册申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就公司全资
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以下简称“丽珠制药厂”)撤回布南色林片注册申请的有
关详情发布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丽珠制药厂撤回布南色林片
注册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96)。
近日,丽珠制药厂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
(批件号:2016L00405),审批意见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
回,终止注册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在布南色林片研发项目上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 892.62 万
元。
本次撤回布南色林片的注册申请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高度重视新药研发工作,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
全。鉴于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且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