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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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l、被提名人周斌先生和林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

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3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

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周斌先生和林海涛先生己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

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3、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周斌先生、林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健、李启明、魏青松

2016年3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薛 健 李启明

魏青松

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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