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l、被提名人周斌先生和林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
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3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
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周斌先生和林海涛先生己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
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3、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周斌先生、林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健、李启明、魏青松
2016年3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薛 健 李启明
魏青松
201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