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5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
并购基金并签署相关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龙控
股”)拟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并与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为“红棉资本”)、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海南筑华”)签署《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合作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005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卜晓强
主要经营范围:以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财务顾问为核心经营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1
2、公司名称: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西路 160 号金湾花园 B2011 房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饶勇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
外)、服装、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一
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
营。)
与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丙方: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由甲方、丙方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2、合作内容及目的
充分发挥协议各方自身及资源优势,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进行
有效结合,以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共同打造国内
领先的医药、医疗、卫生材料及消费品等大健康领域的产业并购基金,
同时更大范围地寻求对丙方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
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及优势,推进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3、基金管理机构
2
聘请红棉资本担任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4、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各自
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各基金合伙人及出资如下表:
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例(%)
红棉资本 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 现金 1
欣龙控股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
红棉资本指定合格投资者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现金 25
机构投资者(红棉负责募 59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现金
集)
合计 -- -- 100
5、基金规模及出资安排
本并购基金总规模为 10 亿元。第一期初始规模为 1 亿元。基金采
取认缴制,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进度按比例出资并保证即时到
位。
6、基金存续期
本并购基金分为 2 年投资管理期和 1 年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批
准,可以提前清算或延长经营期限。
7、投资方向
专项投资于大健康领域内医疗、医药、健康养老、卫生消费品等
行业的优质企业。
8、投资决策机构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并购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构成,其中甲方指定 1 名,丙方指定 1 名,优先
级投资者指定 1 名,投决会委员一人一票,投决会全部委员全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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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项目投资决策即为有效。
9、保障措施
在基金发生亏损时,先亏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部分,劣
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亏损完毕后,再亏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
额部分。对于丙方有收购安排的项目,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
金出现亏损或未能达到其预期收益(按本金*年化利率 10%计算),由
乙方对其差额予以补足。
10、退出方式
以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优先收购、投资项目原股东以公允价格回购、
第三方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退出。
11、基金管理费
自本合伙企业首期出资到位之日起,按基金实收出资总额的 2%每
年计收,管理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不足半年按实际天数计算;如果基
金存续期限延长,则延长的存续期内每年管理费为未退出项目的初始
投资本金的 1%/年,每半年收取一次,不足半年按实际天数计算。
12、收益分配
并购基金的收益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计提未支付的基金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等)上述
费用以不超过行业标准为原则,在基金合伙协议正式约定。
(2)在计提各项费用后,计提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收益。
(3)扣除前述(1)-(2)各项费用后的收益部分,普通合伙人分配
20%作为业绩报酬;
(4)扣除前述(1)-(3)项后的剩余可分配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
配:
若劣后出资额年化收益在 35%以内,则由甲、丙两方按出资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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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配;
若劣后出资额年化收益超过 35%,则劣后出资额在年化收益 35%以
内的部分由甲、丙两方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对于超过 35%以上部分
收益的分配,按照丙方分配获得不低于 50%的方式进行分配。
13、其他
各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商定合伙协议的具体条
款,另行拟定正式协议,并在广东省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投资成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有利于公司利用金融资本及专业
团队,进行合理投资,获取收益;并且可利用合作单位更加广泛的渠
道寻求合适并购标的,快速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及价值,为投资者创造财富。
鉴于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
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的选择及其经营管理、
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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