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并签署相关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22:52: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5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

并购基金并签署相关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龙控

股”)拟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并与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为“红棉资本”)、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海南筑华”)签署《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合作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005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卜晓强

主要经营范围:以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财务顾问为核心经营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1

2、公司名称: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西路 160 号金湾花园 B2011 房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饶勇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

外)、服装、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一

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

营。)

与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丙方: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由甲方、丙方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2、合作内容及目的

充分发挥协议各方自身及资源优势,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进行

有效结合,以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共同打造国内

领先的医药、医疗、卫生材料及消费品等大健康领域的产业并购基金,

同时更大范围地寻求对丙方产业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

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及优势,推进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3、基金管理机构

2

聘请红棉资本担任拟设立的并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4、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各自

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各基金合伙人及出资如下表:

出资比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例(%)

红棉资本 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 现金 1

欣龙控股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

红棉资本指定合格投资者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现金 25

机构投资者(红棉负责募 59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现金

集)

合计 -- -- 100

5、基金规模及出资安排

本并购基金总规模为 10 亿元。第一期初始规模为 1 亿元。基金采

取认缴制,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进度按比例出资并保证即时到

位。

6、基金存续期

本并购基金分为 2 年投资管理期和 1 年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批

准,可以提前清算或延长经营期限。

7、投资方向

专项投资于大健康领域内医疗、医药、健康养老、卫生消费品等

行业的优质企业。

8、投资决策机构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并购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构成,其中甲方指定 1 名,丙方指定 1 名,优先

级投资者指定 1 名,投决会委员一人一票,投决会全部委员全票同意

3

的项目投资决策即为有效。

9、保障措施

在基金发生亏损时,先亏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部分,劣

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亏损完毕后,再亏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

额部分。对于丙方有收购安排的项目,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

金出现亏损或未能达到其预期收益(按本金*年化利率 10%计算),由

乙方对其差额予以补足。

10、退出方式

以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优先收购、投资项目原股东以公允价格回购、

第三方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退出。

11、基金管理费

自本合伙企业首期出资到位之日起,按基金实收出资总额的 2%每

年计收,管理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不足半年按实际天数计算;如果基

金存续期限延长,则延长的存续期内每年管理费为未退出项目的初始

投资本金的 1%/年,每半年收取一次,不足半年按实际天数计算。

12、收益分配

并购基金的收益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计提未支付的基金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等)上述

费用以不超过行业标准为原则,在基金合伙协议正式约定。

(2)在计提各项费用后,计提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收益。

(3)扣除前述(1)-(2)各项费用后的收益部分,普通合伙人分配

20%作为业绩报酬;

(4)扣除前述(1)-(3)项后的剩余可分配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

配:

若劣后出资额年化收益在 35%以内,则由甲、丙两方按出资额比例

4

进行分配;

若劣后出资额年化收益超过 35%,则劣后出资额在年化收益 35%以

内的部分由甲、丙两方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对于超过 35%以上部分

收益的分配,按照丙方分配获得不低于 50%的方式进行分配。

13、其他

各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商定合伙协议的具体条

款,另行拟定正式协议,并在广东省深圳市进行工商登记。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投资成立大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有利于公司利用金融资本及专业

团队,进行合理投资,获取收益;并且可利用合作单位更加广泛的渠

道寻求合适并购标的,快速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及价值,为投资者创造财富。

鉴于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

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的选择及其经营管理、

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7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欣龙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