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董事会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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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十六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向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

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中信国安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40%股权事项的议案。现就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专项意见如下:

1、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资质证明、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规合法,出具

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具备充分的独立

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评估结论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资产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

报告和评估方法说明,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评估机构所依据的评估

价值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及采用的重要评估参数、依据的选择正确,

评估方法科学合理,评估结论合理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事项账面净值与评估值差异较大,经具有证券业务

资产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天兴评报字

(2015)第 1391 号)评估结论:北海中信国安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9,817.67 万元,经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为 32,921.75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23,104.08 万元,增值率 235.33%,评估增值较高。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评估事项选用的重要评估参数、依据的选择正确,评估方法科

学合理,评估结论合理有效,评估增值原因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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