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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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16-011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150,761,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5.84%;

本次申请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50,761,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5.84%。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2 号《关于核准沈阳蓝英

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

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网下配售 300 万股,

网上定价发行 1,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并于 2012

年 3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均

为普通股。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及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6,000 万股增至 9,000 万股,并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实施了

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

度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及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 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9,000 万股增至 18,000 万股,并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实施了权

益分派。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及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 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8,000 万股增至 27,000 万股,并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实施了权益

分派。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7,000 万股,尚未解除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份数量为 150,761,25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5.84%,其中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

限公司尚未解除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份数量为 86,568,75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2.06%;中巨国际有限公司尚未解除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份数量为 60,75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0%;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尚未解除首发前机构类

限售股份数量为 3,442,5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

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中巨国际有限公司和沈阳黑石投资有限

公司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洪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郭洪涛、监事会主

席王永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洪伟、苏秀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实际控制人郭洪生之子郭天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

述限售期届满后,在郭洪生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郭洪生离职后半年

内,其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ⅰ.控股股东蓝英自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0 年 8 月 30 日,蓝英

自控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和保证其

长期稳定发展,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没有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公司将不

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自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自营任何对发行

人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

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

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ⅱ.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0 年 8 月 30 日,实际

控制人郭洪生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和

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没有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人将

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自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自营任何对发

行人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

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

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②公司其他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0 年 8 月 30 日,中巨国际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

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和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没有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同

类的业务。2、本公司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自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经

营业务,不自营任何对发行人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

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

2、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及董监高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及董监高等承诺增持总金额在累计减持金

额的 10%以上,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后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增持部分的公司

股份。

(2)、从即日(2015 年 7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及董监高等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承

诺,其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150,761,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5.84%;

本次申请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50,761,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5.84%%。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3 名,均为法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股份是否存在

股东名称

号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质押、冻结

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

1 86,568,750 86,568,750 86,568,750 否

公司

2 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60,750,000 60,750,000 60,750,000 否

3 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 3,442,500 3,442,500 3,442,500 否

合计 150,761,250 150,761,250 150,761,250 -

注 1、郭洪生、郭洪涛、王永学先生已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郭天序承诺在郭洪生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5、公司董事会声明: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629,811 56.53% -- 150,761,250 1,868,561 0.69%

首发前机构类限制股 150,761,250 55.84% -- 150,761,250 -- --

高管锁定股 1,868,561 0.69% -- -- 1,868,561 0.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370,189 43.47% 150,761,250 -- 268,131,439 99.31%

三、股份总数 270,000,000 100% -- -- 270,000,000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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