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东股份: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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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股份”

或“公司”)的保荐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万联

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白树锋和张宣扬,就丰东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 号”文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429 号”文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0 元(人民币,以下同),募集资

金总额为 40,8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3,019.44 万元以及审计费、验资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660.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20.35 万元。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沪众会字(2010)

第 425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该项目发展目标是提供高效节能热处理设备与工艺解决

方案,具体目标为:基于自主创新,加强对高效节能先进热处理装备的开发,促

进热处理行业产品升级;以主流热处理设备为研发平台,面向客户的需求,进行

高效节能热处理工艺的开发;向热处理设备的购买客户提供专业热处理人员的培

训,向公司管理和营销人员提供热处理专业技术培训,打造复合型热处理人才队

伍,推动公司连锁热处理加工发展战略;提高检测能力,以带动热处理设备和专

业热处理加工服务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热处理行业标准制定方面的技

术实力和影响力。本项目需配置先进的热处理试验装置、检测设备和配套软件,

用于热处理工艺开发、热处理设备试制、材料检测及行业标准测试。

根据“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

资 2,5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020 万元,研发费用 480 万元。

2、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累计投入 2,136.00

万元(含未完成支付的采购尾款),占计划投资总额的 85.44%,其构成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划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入比

序号 项目名称

额(调整后) 额 例

1 建设投资 2,020.00 1,690.45 83.69%

2 研发费用 480.00 445.55 92.82%

合计 2,500.00 2,136.00 85.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余 364 万元未

投入使用。

3、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储备新技术并

快速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建设的开发试验装置均属于未来具有较大市场空间的

设备,而原计划建设的“有马弗智能多用炉试验装置”(计划投资总额 155 万元)

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不再建设该装置;原计划购买的检测设备,如直

读光谱仪、全自动气体相色谱分析仪等(计划投资总额 106.85 万元),因公司技

术中心已购置相关设备,可供研发中心资源共享,为避免重复投资,公司决定不

再购买相关检测设备;此外,由于招股说明书列示的投资预算是基于当时的价格

水平,从 2010 年底至今已达五年,部分商品的价格已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公司

在采购过程中,在精度、功能、配置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置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使得相关产品采购实际投入较预算减少,从而节余募集资金 102.15 万元。

基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三、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为加快公司发展、拓展业务领域,完善热处理连锁服务布局,增强竞争力,

公司在产品研发、项目投资、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投入较大,同时由于劳动力成本

不断上涨,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

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将终止“热处理工艺装备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364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实际利息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

丰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丰东股份关于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说明与承诺

丰东股份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已做出如下明确说明和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保荐机构对丰东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丰东股份计划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不会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丰东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丰东股份

承诺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丰东股份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丰东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树锋 张宣扬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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