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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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0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6 日在浪莎三期浪莎

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会议应参与

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及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 3 名董事现场表决和 2

名独立董事通讯表决,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8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

2016-006”号。

该议案待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浪莎内

衣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1、2013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

衣”)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2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

务),方式为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详见 2013 年 11 月

1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该笔授信业务

到期,为拓展浪莎内衣的融资渠道,会议同意浪莎内衣继续向中国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业务,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务),方式为

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不超过 46 个月。

该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抵押物为:位于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

浪莎内衣所属厂房(房产证号为: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 c00005909 号、

c00102774 号)和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义乌国用{2009}第

1-2196 号),位于诚信大道 605 号房产及土地不动产权(不动产权证

号为:浙【2015】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0014069 号)。

2、新增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额度不

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无抵押物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借款(包括银

行承兑、信用证等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新增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无抵押物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借款(包括银行承兑、信

用证等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以上相关银行授信手续和签署相关抵押合

同等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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