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服饰:关于2013公司债券(第一期)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5 1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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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L201600305001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公司债券(第一期)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披露

《2015 年度业绩快报》,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47.97 万元(该

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业

绩变动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零售状况继续改善,童装业务和线上渠道增幅明显,

但由于加盟渠道经营调整仍滞后于直营渠道,加盟批发收入有一定幅度下滑,因此公

司总体业绩出现亏损。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

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

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

〔2015〕2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

2013年10月发行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3美邦01”、债券代码“112193”)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

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上

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

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

出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

1

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庄涛

电话:021-38119999

传真:021-68183939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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