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更正说明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
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网上刊登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招股书中有两处地方的内容
需要更新:
第 27 页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18 元/股”更正为“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03 元/股”;第 27 页的“发行市净率:1.66 倍”更正为“发行市净率:1.70
倍”。
除上述更正外,《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