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投资性房
地产中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增加 2016 年
度利润总额约人民币 574 万元,预计对 2016 年度年报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产生
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房屋
建筑物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将固
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寿命均
由 25 年调整变更为 40 年。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预计使用寿
命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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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
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同时,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
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计提折旧。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
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因此,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公司结合房屋建筑物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将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
用寿命均由 25 年调整变更为 40 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固定
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影响 2016 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为 391 万元,假设
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 2016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
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约为 391 万元;同时,公司本次投资性房地
产中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调整影响 2016 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为 183 万元,
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 2016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
资产,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约为 183 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
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
响分析
经初步测算,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
的影响为: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影响 2013 年计提折旧减少额
约 371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3 年度利润总额约 371 万元;影响 2014 年计提折
旧减少额约 371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约 371 万元;影响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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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 251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约 251 万元;同
时,公司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调整影响 2013 年计提折
旧减少额约 9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3 年度利润总额约 9 万元;影响 2014 年计
提折旧减少额约 9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约 9 万元;影响 2015
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 129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约 129 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
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
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
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
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
使用寿命。”同时,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
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计提折旧。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
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房屋建
筑物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为更加准确的反应公司房屋建筑物的折旧
情况,公司决定变更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和投资性房地产预计使用
寿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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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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