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与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于与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之前,我们已审阅该议案相关文件资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能够盘活公司长期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

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赵海龙 刘汴生 金焕民 陶雄华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银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