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尔
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尔康制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 3 月 4 日,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帅放文先生为公司(含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帅放文先生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现持有公司股份 471,172,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82%。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帅放文先生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
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
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该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
股东帅放文先生为公司(含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锋
张 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