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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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
司、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陕西金叶丝网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奎屯金叶印刷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叶国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陕西
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 97.7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 98.67%;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货币资金管
理、采购与付款、生产成本、经费支出、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工
程项目、筹资与投资、预算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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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人力资源十三个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的 0.3% 产总额的 0.5% 的 0.5%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的 3% 润总额的 5% 的 5%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总额的 0.3% ﹤主营收入总额的 0.5% 总额的 0.5%
注:资产总额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数;利润总额、主
营业务收入总额指 2015 年度合并报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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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可认定重大缺陷的迹象: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可认定重要缺陷的迹象: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的 0.3% 产总额的 0.5% 的 0.5%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的 3% 润总额的 5% 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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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总额的 0.3% ﹤主营收入总额的 0.5% 总额的 0.5%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
(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到
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
(4)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不断;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
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2)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
仍应引起董事局和管理层重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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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
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局主席:袁汉源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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