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16-013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 近日
分别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
理大公司”)与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公司”)的股份减
持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2016 年 3 月 2 日 13.98 元 63 0.26
伊理大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3 月 3 日 13.03 元 382.20 1.59
2016 年 3 月 2 日 12.51 元 422.97 1.76
伊川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3 月 3 日 13.85 元 18 0.08
合 计 886.17 3.69
本次减持,为公司上市后的首次减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伊理大公司及伊
川公司的减持比例分别为 1.85%、1.8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96 16.65 3,550.80 14.80
伊理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6 16.65 3,550.80 14.80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伊川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2,790 11.625 2,349.03 9.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90 11.625 2,349.03 9.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4、本次减持后,伊理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 3,550.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0%;伊川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 2,349.0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9%。本次
减持完成后,以上两家公司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伊理大公司及伊川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