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黄
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上的相关公告。2016 年 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 2016 年第 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
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获得有条件通过。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要求,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补充、
修改与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永佳集团于 2015 年 9 月收购标的企业 19 名自然人股东股权的作
价依据;该作价与本次重组评估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最近 36 个月内股权变动
的相关作价及评估说明”之“3、2015 年 10 月新力油墨股权转让的估值依据及合
理性分析”。
2、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和业务管理模式。详见报
告书“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和业务管理模式”。
3、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人员相关情况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核心人员稳定性的
相关安排。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新力油墨核心技术
人员及变动情况”。
4、补充披露新力油墨 2006 年 1 月购入的油墨配方技术保护年限到期后的相
关安排及对新力油墨生产经营的影响。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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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新力油墨主要资产、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5、技术
受让”。
5、补充披露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第七十四条
的规定,本次交易前永佳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详见报告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声明”之“(四)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
6、更新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详见报告
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要情况”之“(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支付方式”。
7、更新披露本次交易前与本次交易后永佳集团持有永新股份 A 股股票的数量
及占本次交易前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的影响”。
8、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新力油墨等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更新披露新力油墨
专利情况等。
公 司 修 订 后 的 报 告 书 全 文 及 摘 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了解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
时应以本次披露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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