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视讯:关于投资“前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5 22: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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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前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前海天和文

化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9,5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前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基金”)19%的份额(认购

比例以基金最终实际募资到位情况为准),该文化产业基金主要投向中国境内具

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文化及文化相关产业项目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前

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号)。

上述投资文化产业基金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注册情况

上述文化产业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成立,正式名称为“深圳前海天和文

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相关情况如下:

1、名称:深圳前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天和文化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邓海涛)

1

5、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26 日

二、签订相关合伙协议情况

公司近日与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天和文化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和有限合伙人——深圳前海天宇视听新媒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天宇”)三方共同签订了《深圳前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1、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

2、有限合伙人:本公司、前海天宇。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三)合伙人责任

1、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

2、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

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

合伙企业承担。

3、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

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

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影视剧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投资,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以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1、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基金管理公司以货币出资

2

500 万元,前海天宇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 9,500 万元,以上

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合伙期限为 5 年。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当收益率不高于 8%时,全部盈利分配给有限合伙

人;当收益率高于 8%时,投资收益扣除各项费用和税费后 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六)入伙和退伙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经普通合伙人和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认缴出资总额

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

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货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

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

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如果争议在一方向他方发出要求开

始友好协商的书面通知后的 30 日内并未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华

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仲裁法和该仲裁会的仲裁规则

在深圳进行仲裁。

三、公司出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以货币资金 9,500 万元实际认缴了深圳前海天和文

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额。

3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深圳前海天和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引入新有

限合伙人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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