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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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 会议召 开 和出席 情 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3 月 4 日(周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4 日交易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3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4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

1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

代表股份 260,457,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60,170,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287,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 议案审 议 表决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中期票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457,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57,54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 律师出 具 的法律 意 见

2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 备查文 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三月五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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