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
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卢先锋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管理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长爱女士、王溪红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详见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先锋先生对此项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44.67万元,同比增长65.99%,实现利润总
额3,267.94万元,同比下降16.36%;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3,175.19万元,
同比上升2.55%。2015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每股净资产为1.43元;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2%。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众环审字(2016)
010458 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请详见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015
年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于 2016 年 3 月 5 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
券日报》。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40,846,814.47元,2015年5月派发2014年度现金股利15,800,000.00元,2015
年 度 实 现净 利 润 45,855,399.20 元 , 按 照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定 盈 余 公积 金
4,585,539.92 元 之 后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66,316,673.75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47,4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25 元(含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请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请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至公司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章程》及《章程对照表》。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与年度总体经营预算目标及个人工作业
绩考核指标双挂钩的浮动考核原则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00在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宁波
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