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生物: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新聘任总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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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新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

裁唐新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唐新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总裁职

务。公司董事会尊重唐新林先生的个人意愿,接受其辞职申请。唐新林先生辞去

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唐新林先生担任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

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唐新林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洪彬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唐新林先生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朱洪彬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唐新林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唐新林先生辞去总裁职务不

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意唐新林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2、经评估,一致认为朱洪彬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

和技术水平。本次公司聘任总裁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拟聘任总裁朱洪

彬先生的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

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

戒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同意公司

聘任朱洪彬先生为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朱洪彬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附件:朱洪彬先生的简历

朱洪彬,男,1964 年 9 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经济

师。曾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海银滩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北海银

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北海市旅游局党委书记,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洪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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