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6-019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的资金收购台湾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上下游芯片公司相关股权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开市时起继
续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2016-003、2016-004),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5),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6-007),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力成科技签署<认股协
议书>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2016 年 2 月 3 日、2016
年 2 月 17 日、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1、2016-012、2016-013)。上述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按照相关规
定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草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
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
事后审查,并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关于对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 2 号)。目前,公
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
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有关回复内容后另行申请公司股票复牌,预计停牌
时间自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2016 年 2 月 27 日)起不超
过 10 个交易日。
本次重组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取得相关各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授
权,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授权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授权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