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1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
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
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提案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
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三届监事
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6年3月14日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监事会同时在公司以及人才
市场等广泛搜寻监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
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
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3月14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平 郑未荣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6791278
传真:0571--86791287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5幢
邮政编码:31005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附件: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 (可附页)
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
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
验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