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就上述投
资行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自
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一年。截止目前,上述投资取
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流动
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得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
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
独立董事签署:
李新春 卫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