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6-001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2000348)。
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
三年内(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7 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
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5 年各季度已按
15%所得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 2015
年度各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不构成
影响。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