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2-27 11:09: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6】第 1008 号

目 录

内容 页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3-15

使用情况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 话 :( 86-10) 68360123

传 真 :( 86-10) 68360123-3000

邮 编 : 100044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6】第 1008 号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

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询问、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增发股票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天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