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
资本。同时,将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授权办公室人员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231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62 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6,231 万股,公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2,462 万股,公
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由股东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至少 1 人,由
大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职工 股东大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
代表 1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职工代表至少 1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
生。 主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