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在对外担保工作方面采取了审慎原则,符合企业稳健经营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 2015 年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基
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风险可
控,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违规担保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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