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16-00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追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上交所披露了《关于追加 201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经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误传版
本,现更正如下:
一、追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
2015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提交 201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1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70270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
追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合计 12806 万元,此次追加日常关
联交易后,公司预计与汾酒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总额不超过 83076 万元。追加项目及原因如下:
“销售商品及其他”项目 2015 年预计发生 38780 万元,计划追加 6240
万元,主要系向山西龙城国茂汾酒销售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
发展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销售成品酒增加所致;
“采购原材料及其他”项目 2015 年预计发生 24700 万元,计划追加
5819 万元,主要系公司汾酒系列产品生产量、销量增加,向孝义市金杏
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酿酒材
料增加等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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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劳务或其他服务” 项目 2015 年预计发生 6790 万元,计划追
加 747 万元,主要系为加大体育营销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向山西汾
酒篮球俱乐部追加冠名费等所致。
具体追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关 联 人 追加计划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 115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山西龙城国茂汾酒销售有限公司 3992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78
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75
销售商品及
其他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 7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销售有限责任公
1431
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竹叶青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330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 209
合计 6240
孝义市金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4294
采购原材料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 209
及其他 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1316
合计 5819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 219
山西杏花村汾酒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26
接受劳务或 山西汾酒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337
其他服务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晋泉涌贸易公司 12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竹叶青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153
合计 747
总 计 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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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秋喜;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住所:山西
省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主营生产销售汾酒、竹叶青酒、白玉酒、
玫瑰酒及其他酒、饮料,兼营生产销售酿酒设备、包装配套产品,新产
品的开发试制及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2)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
负责人:王海宏;住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中餐、
住宿、五金、干洗、汽车出租。
(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
法定代表人:荣瑞金;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7 万元;住所:山西省
孝义市;主营业务:白酒生产销售。
(4)孝义市金杏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国;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住所:山西省
吕梁市孝义市;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酿酒机械设备、
纸箱、农副土特产产品购销。
(5)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住所:山西
省太原市;主营业务:酒类批发,酒类包装装潢及附属产品的销售。
(6)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竹叶青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贵晨;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住所:山西省
太原市;主营业务:餐饮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预包装食品、卷烟、
雪茄烟、酒包装材料、日常品的销售。会议会展服务、房屋租赁、广告
业务、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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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西汾酒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住所:山西省
太原市;主营业务:篮球训练(仅限设立分公司时使用);承办篮球比赛;
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的销售;体育赛事的咨询服务。
(8)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太原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王贵晨;注册资本:人民币 368 万元;住所:山西省
太原市;主营业务:接待会议及来客、房屋租赁、五金交电、百货服装
的零售,兼营卷烟、雪茄烟、小百货的零售。
(9)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晋泉涌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光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3521.99 万元;住所:山
西省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批发本厂产品,零售百货、仪器、纺织
品、五金交电、信托日杂。
(10)山西龙城国茂汾酒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平;注册资本:1000 万;住所:山西省太原市;
主营业务:酒类销售等。
(1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爱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住所:山西省
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白酒等。
(12)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爱民;注册资本:人民币 4375 万元;住所:山西省
汾阳市杏花村;主营业务:优质白酒、普通白酒的生产销售。
(13)山西杏花村汾酒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爱东;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0 万元;住所:山西省
太原市;主营业务:服装销售、宾馆餐饮。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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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汾酒集团公司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追加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
其他服务发生的日常购销活动,均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
定,并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执行,协议约定的交易
条件公允合理,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追加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追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中、余春宏、杜文广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五、追加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
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与汾酒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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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
利影响,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更正不会对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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