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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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16-001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精达”)于

2016 年 3 月 3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力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东力集团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概述

1、东力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持有公司股票 44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5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

生变化。

2、截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上市满十二个月,根据东力集团在公司

上市前做出的承诺,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起全部解除售,

本次解除限售后,东力集团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40 万股。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东力集团承诺:

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在减持本公司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东力集团承诺减持本公司股份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本公司进行发出相关公告。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2015]18 号文要

求“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并称大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5、截止本公告日,东力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440 万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

的 5.5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

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 25 元/股。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东力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

期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东力集团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

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东力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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