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6-008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既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发布了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停牌,将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汉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因张宪华先生、魏汉华女士、麻建雄先生、张晴女士是《汉商集
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当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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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汉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当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因张宪华先生、魏汉华女士、麻建雄先生、张晴女士是《汉商集
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当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此议案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
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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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变更与终止,
但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必须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除外;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
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因张宪华先生、魏汉华女士、麻建雄先生、张晴女士是《汉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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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薪酬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由独立董事魏明先先生、袁天荣女士和叶欣女士
组成,由叶欣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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