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关于申请撤销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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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03-04-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并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 日~3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了 2016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并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4 日,公司外资股东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与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982,703 股。其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受让 82,703 股,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受让

21,900,000 股。2016 年 1 月 26 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

成后,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构成中外资持股比例已不符合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商资本投入额度

要求和条件,中外合资性质已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并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

二、外资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1993 年 9 月 8 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核发了《关于同意深圳新都酒

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批复》【深证办复(1993)第 106 号】,同意公司发行

股票 25,2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向境外其他投资者发行

的人民币特种股票普通股 B 股 3,800 万股,暂缓发行。其中:存量净资产折股

21,000 万股,由境内发起人持有 12,600 万股,境外发起人持有 8,400 万股;新

增发行 4,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3,500 万股,

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 A 股 700 万股。

2、1993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深圳新都酒

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深证办复[1993]153 号),批准了公司创立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1994 年 1 月 3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总股本 25,200 万股,其中外资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25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20.83%,外资股东(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 3,15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12.5%。

3、1995 年 2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专题讨论并投票通过了

本公司的配股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于 1995 年 5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同时公布了配股说明书,计划配股数 7,560 万股,实际配股数

2,202.237 万股。配股前公司总股本为 25,200 万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7,402.237 万股。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但持

股比例分别降至 19.16%、11.50%。

4、1996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995 年度分红派息

方案,该方案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1996]61 号文批准。本次分红派

息方案为,对截至 1996 年 8 月 2 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5 股。分红前总股本 27,402.237 万股,分红

后总股本增至 28,772.3488 万股。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分配红股 262.5 万股,总股

数变更为 5,51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9.16%,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分配红股 157.5

万股,总股数变更为 3,30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0%。

5、200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份 67,223,488 股为基数,对流通

股股东(含高管持股)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6.2 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

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2006 年 3 月 24 日,国家商务部核发了《商务部关于同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权变更的批复》【商资批[2006]941 号】;2006

年 3 月 29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核发了《关于同意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股权变更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6]0499 号】,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2006 年 4 月 13 日,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上市流通,原非流通

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司完成股

权分置改革。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总股本为 28,772.3488 万股,股权分置改

革后总股本变更为 32,940.205 万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不涉及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变动,因此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但持

股比例分别降至 16.73%、10.04%。

6、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1)2006 年 11 月 29 日,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于 5,512.5 万股中

的 4,020 万股股份因与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的贷款纠纷被山东高级人民

法院裁定拍卖,其中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

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屠北平分别获拍 1,600 万股、800 万股、500 万股

和 1,120 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6%、2.43%、1.52%和 3.40%。2006

年 12 月 27 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

户手续。本次裁定执行完成后,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1,492.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3%。

(2)2009年12月,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92.5万股股份全部划转至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2010年11月12日,上述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

户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建辉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7、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

(1)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 18 日,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减

持,明细如下:

原持有股份 33,075,000.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04%

减持时间 减持 减持后

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2008 年 11-12 月 200.00 0.00% 33,074,800 10.04%

2009 年 3 月至 6 月 80,000.00 0.02% 32,994,800 10.02%

2009 年 7 月至 8 月 250,000.00 0.08% 32,744,800 9.94%

2009 年 9 月 852,700.00 0.26% 31,892,100 9.68%

2009 年 10 月 1,861,300.00 0.57% 30,030,800 9.12%

2009 年 11 月 200,000.00 0.06% 29,830,800 9.06%

2009 年 12 月 184,300.00 0.06% 29,646,500 9.00%

2010 年 1 月 2,250,000.00 0.68% 27,396,500 8.32%

2010 年 3 月 515,150.00 0.16% 26,881,350 8.16%

2010 年 4 月 100,000.00 0.03% 26,781,350 8.13%

2011 年 3 月 214,900.00 0.07% 26,566,450 8.07%

2011 年 5 月-11 月 1,963,502.00 0.60% 24,602,948 7.47%

2013 年 12 月 1,472,616.00 0.45% 23,130,332 7.02%

2014 年 5 月 347,629.00 0.11% 22,782,703 6.92%

2014 年 6 月 800,000.00 0.24% 21,982,703 6.67%

合计 11,092,297.00 3.37%

(2)2015 年 11 月 4 日,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与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

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982,703 股。其中,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受让 82,703 股,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企业(有限合伙)受让 21,900,000

股。2016 年 1 月 26 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桂江

企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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