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3 1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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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广州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

同日公告)

征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诚信社会、防范信用风险、

完善社会治理、发展市场经济、降低交易成本、改善融资环境和维护金融稳定等

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全面推

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

公司“宝新能源+宝新金控”的发展战略,优化经营结构,完善战略布局,打造

大金融平台,公司利用国家鼓励支持征信行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抢抓征信行

业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拟以自有资金联合中微(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信用宝公司”,以

工商管理部门和征信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核准为准)。信用宝公司拟定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占信用宝公司注册资本的

90%;中微(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信用宝公司注册

资本的 10%。

信用宝公司将立足梅州、面向全国,依托国家扶持梅州市原中央苏区振兴发

展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按照“政府推动、企业

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共享”的原则,采集、整合、挖掘、加工包括政府、社会、

企业、行业、个体等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致力于打造全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建设互联网征信中心,提升、扩展信用信息和征信结果的应用水平、应

用场景,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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