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水股份”或“公司”)2015 年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西
水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
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922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9,064,378
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423,642,19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9 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285,422,18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20
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907,216,804.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6,820,495,897.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存入公司在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专户,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确认,出具了和信验资(2015)第 0001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5 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及西水股份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0081590),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与广发证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自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6,624,038,776.20 元用于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
增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98,178,028.20 元。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自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
将募集资金 6,624,038,776.20 元用于向天安财险增资;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将用于向日本 SBI 控股株式会社支付购买其持有的天安财险的股权对价和支付
相关费用等。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项目主办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西水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
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西水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