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醋化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宏 联系电话:021-38639246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文琦 联系电话:021-386330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其发布的三会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关
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有效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执行并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利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益。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本年度保荐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银行对账
单、电话询问开户银行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查询,并通过核对明细账、原始凭证及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项目投资所涉及合同的方式核查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基本与信息披露文
文件一致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一次。另外,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次。另外,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次。另外,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开展核查共一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未发现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金等额置换事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事项合计发表了 6 次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是。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监会及上交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所相关规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并进行合
理保管。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良好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策划重大
是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泉、丁彩峰、庆九、帅建新、钱进和
薛金全承诺: 是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50%。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南、颜美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是
动延长6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50%。
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南通产控、新源投资、上海集赋
承诺:
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
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
持醋酸化工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 是
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权减持持有的醋酸化工全部股份,
实际减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且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
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除上述以外的公司其他原始股股东承诺:
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是
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
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股价稳定方案具体包括五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
是
第一阶段,公司立即召开董事会会议,启动投资者路演推
介方案;第二阶段,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三阶段,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第四阶段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第五阶
段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第二、三、
四阶段措施可以同时或分步骤实施。若第五阶段实施完毕
后仍出现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经
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在公司领薪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降薪20%,直至连续6个月不再出现上述
情形为止。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泉、丁彩峰、庆九、帅建新、钱进
和薛金全承诺:
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实际控制
人地位,且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和《一致行动协议》
的前提下,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但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本人拟减持
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将 是
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
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
格与公司之间的差额由相关减持人员以现金方式或从公司
领取的现金红利补偿给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南通产控、新源投资、上海集赋
承诺:
本公司所持醋酸化工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
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权减持其持有的醋酸化
工全部股份,实际减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减
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在持有醋酸化
工股份5%以上(包括5%)时,每次减持股份均需于3个交易 是
日前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
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若所持醋酸化工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则减持价格与每股净资
产值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或从醋酸化工领取的
现金红利补偿给醋酸化工。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泉、丁彩峰、庆九、帅建新、钱进和
薛金全承诺:
是
1、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
商业上对醋酸化工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人将来也
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醋
酸化工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与醋酸
化工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不
在与醋酸化工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本人愿意承
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醋酸化工造成的全部损失。4、本保证
及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对醋酸化工有重大影响为止。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本年无保荐代表人更换事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的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