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披露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经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及实际控制人熊钰麟先生、周珊珊
女士提议,2015 年度拟以公司总股本 200,1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同时,按公司章程规定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所派发现金红利不少于经审计后的 2015 年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20%。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首发限售股将于 2018 年 3 月 3 日上
市流通,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及实际控制人熊钰麟先生、周珊珊女士
发来的《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公
司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发布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预披露公告》,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函的主要内容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
未来发展的持续盈利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2015 年度拟以公司总
股本 200,1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同时,
按公司章程规定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所派发现金红利不少于经审计后的
2015 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同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 股东提议高送转的理由
公司专注于自动化控制相关领域,目前主营产品为塑料机械之控制系统、伺
服节能系统、注塑机联网制造管理系统 iNet 等相关自动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
作为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商,产品正朝着精密化、智能化、网络化、节能化的方
向发展,为实现塑料加工行业“智慧工厂”做全面布局,为实现塑料加工行业的
“工业 4.0”提供基础。同时积极投入工业机器人项目的建设,结合公司所积累
的工业软件、通讯总线、工业控制等核心技术不断向其他相关领域延伸,助力于
“中国制造 2025”的实现。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0,010 万 股 , 资 本 公 积
616,164,359.76 元(未经审计),公司股本规模较小,每股资本公积较高。为使
公司总股本与公司规模和发展相匹配,故决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0 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 9.86%(未经审计),现金流情况
良好。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按《章程》规定拟派发现金红利不少于经审计后的 2015 年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20%,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预案后,于 2016 年 3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对该预案进行了审议。经审议,全体九
名董事一致认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
来分红规划(2012-2016 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在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提议股东在此前六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于 2015
年 9 月 9 日、9 月 10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699,600 股,未作减持。除前述持股
变动情况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 RED FACTOR LIMITED 无其他持股变动。
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 提议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持有首发限售股 120,000,000 股将于
2018 年 3 月 3 日上市流通,即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此外,公司控股
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于 2015 年 9 月 9 日、9 月 10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
699,600 股,承诺在即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作减持。
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增持计划通知。
(三).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董事林庆文、何万山、周筱龙通过一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首发
限售股份,并将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上市流通。董事、监事、高管按承诺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间接或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具体情况及
未来减持计划如下:
持股总数量 2017 年 3 月 3 日前
姓名 职务 即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
(股) 可减持数量(股)
林庆文 董事 940,000 235,000
2016 年 4 月 26 日前不作减持;
董事、副
周筱龙 850,000 212,500
总经理 此后至六个月满期间减持不超
过前列可减持数量。
何万山 董事 490,000 122,500
备注:2016 年 4 月 26 日为公司预约 2015 年度报告披露日。
如下董事、监事、高管通过宁波和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或
二级市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如下,除财务总监其中 90,000 股为二级市场增持股
份,其余均为首发限售股并将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上市流通,董事、监事、高管
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间接或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具体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如下:
持股总数量 2017 年 3 月 3 日前
姓名 职务 即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
(股) 可减持数量(股)
俞田龙 董事、总经理 500,000 125,000
于洋 副总经理 300,000 75,000 2016 年 4 月 26 日前不作减持;
副总经理、财务 此后至六个月满期间减持不超
叶海萍 189,000 47,250
总监 过前列可减持数量。
郑琴 副总经理、董秘 100,000 25,000
2016 年 4 月 26 日前减持不超过
童春琴 监事 150,000 37,500 15,000 股,此后至六个月满期
间减持不超过 22,500 股。
2016 年 4 月 26 日前减持不超过
董事、副总经
阴昆 370,000 92,500 10,000 股,此后至六个月满期
理
间减持不超过 82,500 股。
备注:2016 年 4 月 26 日为公司预约 2015 年度报告披露日。
五. 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六个月内,下列股东存
在首发限售期为 12 个月的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并将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上市流通的情形,具体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量 预计上市流通数 备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量(股)
南京涌丰创业投资中心
1 9,900,000 9,900,000
(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修创业投资企
2 9,650,000 9,650,000
业(有限合伙)
包含前述部分董
3 一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80,000 4,680,000
监高持股
宁波和圆投资管理合伙 包含前述部分董
4 3,770,000 3,770,000
企业(有限合伙) 监高持股
鼎信博成创业投资有限
5 2,000,000 2,000,000
公司
合计 30,000,000 30,000,000
3. 本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
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
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关于从二级市场增持的弘讯科技股
份减持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