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
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企业管理、人才建设、绩效考核、发展战略等
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2015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度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5 年度召开的 8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议
8 5 3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三位独立董
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5 年 2 月 28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
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前,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
事前认可,同意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
行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交易。
2015 年 3 月 14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未来三年分
红规划(2015-2017》发表了独立意见;会上还对《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前,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100%
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员工持股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认
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突出公司主业,
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对本次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15年6月8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上,本人对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10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15 年上半
年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5 年上半年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11 月 23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签
订收购无锡中德美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收购股权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关注了公司并购投资情况,
对并购的标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品研发、经营管理、持续盈利能力进行了关注;
还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子公司管理、对标的公司的文化整合等方面献言献策,。
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
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15 年度经营情况、资产处
置、投资活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
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
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及
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工作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
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执行情况,对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的执行
提出了个人建议、意见,使得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更能公正、公开。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张本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