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2016-00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3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 28 号新金桥大厦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0,219,49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96,952,07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3,267,4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257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3.184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07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黄国平先生主
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独立董事张鸣、乔文骏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虞冰、张琤因公作安排冲突未出席。
1、董事会秘书严少云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总经理王颖、副总经理曹剑云、副
总经理沈彤、财务总监朱勤荣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资产抵押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6,952,0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22,164,922 95.2616 1,102,500 4.7384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19,116,994 99.8222 1,102,500 0.177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选举王颖为第 608,785,302 98.1564 是
七届董事会董
事
2.02 选举彭望爵为 608,785,302 98.1564 是
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
2.03 选举哈尔曼为 608,785,302 98.1564 是
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
2.04 选举毛巧丽为 608,785,402 98.1564 是
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选举陆雄文为 609,543,138 98.2786 是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02 选举郁斌为第 609,543,038 98.2786 是
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2.0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22,536,528 66.3410 0 0.0000 0 0.0000
会 董 事 的 提案 : 选 举
王颖为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
2.02 选举彭望爵为第七届 22,536,528 66.3410 0 0.0000 0 0.0000
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哈尔曼为第七届 22,536,528 66.3410 0 0.0000 0 0.0000
董事会董事
2.04 选举毛巧丽为第七届 22,536,628 66.3413 0 0.0000 0 0.0000
董事会董事
3.0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23,294,364 68.5719 0 0.0000 0 0.0000
会 独 立 董 事的 提 案 :
选举陆雄文为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郁斌为第七届董 23,294,264 68.5716 0 0.0000 0 0.0000
事会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陈偲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提案、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