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6-00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 日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远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54,309,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5,340,230 股的 59.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
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354,270,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1%;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7%;关联股东
的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347,740,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1%。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54,30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股东会决议公告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
同意 354,30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 354,30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 354,30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354,30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354,30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股东会决议公告
7.1、审议公司关于选举戴汉强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 354,289,985 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7.2、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孙瑞斋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 354,270,145 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雷 刘笑言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