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2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与上海嗣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嗣
圣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 5,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
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源”)的 29.36%
股 权 , 并 于 2016 年 3 月 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根据要求,现将本次股权转让过
程中涉及出售原因、业绩承诺及保证、商誉减值风险等相关内容补充
披露如下:
根据世纪天源 201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公司预计世纪天源 2015
年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将低于预期,无法达到《增资扩股协议书》
中约定的业绩承诺,因此,公司拟以 5,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世纪天源
的 29.36%股权。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第二条第七款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世纪天源原股东向公司做出的所有业绩承
诺事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由嗣圣投资享有和承担。
公司原持有世纪天源 29.36%的股权且无实际控制权,世纪天源
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产生商誉,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商
誉减值风险。
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