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根据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在了解
了相关情况后,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会议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
司的治理结构。故我们同意公司下一届(即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
为 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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