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乐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3-02 0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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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敏敏

联系电话:028-8614264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国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2014]713 号)核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乐山电力”或“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21,192.0528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599,999,986.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323,590.5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为 1,578,676,395.81 元。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乐山电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乐山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乐山电力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情

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了相应的工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

作开始前,与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1

制定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3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持续

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持

续尽职调查;2015 年 11 月,保荐

代表人程敏敏赴上市公司进行现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场检查:查阅了公司三会运行资

4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料;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资料;与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高管人员沟通了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规范运作及经营等有关情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无违法违规情况

5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无违法违规、违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6 背承诺等事项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公司或相关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无违法违规情况

7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核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

8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9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

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10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件,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1

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2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公

司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经核查,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13 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经核查,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

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4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

在未履行承诺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经核查,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

15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公司如实 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披露或予以澄清;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经核查,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

16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17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 经核查,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

3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二)违

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

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每月核对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公

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持续关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18 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出具了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华西证券针对乐山电力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

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乐山电力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

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公告日期 信息披露情况 审阅情况

2015.1.15 乐山电力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地震对公司影响情况的公告

1、审阅公司

2015.1.22 乐山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

乐山电力 2014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件的内容及

2015.1.27 乐山电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 格式,确信

公告 其 内 容 真

乐山电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 实、准确、

2015.2.14

提示性公告 完整,不存

2015.3.3 乐山电力涉及仲裁公告 在 虚 假 记

乐山电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 载、误导性

2015.3.7

提示性公告 陈述和重大

乐山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遗漏,格式

2015.3.17

乐山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符合相关规

乐山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定; 2、审

2015.3.28

乐山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公司董事

4

乐山电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会、监事会、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股东大会的

乐山电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召集与召开

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程序是否合

乐山电力: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 法合规;出

审核报告 席 人 员 资

乐山电力 2014 年度审计报告 格、提案与

乐山电力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程序是

乐山电力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否符合规定

乐山电力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乐山电力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乐山电力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乐山电力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乐山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乐山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 201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乐山电力关于参股公司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减资

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乐山电力年报

乐山电力年报摘要

乐山电力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法院宣告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公司破产的公

2015.3.30

乐山电力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ST 乐电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4.10 *ST 乐电涉及诉讼及法院对公司采取保全措施的公告

*ST 乐电因仲裁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公告

2015.4.16 *ST 乐电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ST 乐电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乐电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4.18

*ST 乐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ST 乐电第一季度季报

*ST 乐电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5.4.23

*ST 乐电关于参股公司与 Apple 合作经营红原环聚项目的

5

公告

*ST 乐电关于参股公司与 Apple 合作经营若尔盖环聚项目

的公告

*ST 乐电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公告

2015.5.15 *ST 乐电关于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减资进展情况

的公告

2015.7.9 *ST 乐电 2015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15.7.11 *ST 乐电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ST 乐电关于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

2015.7.16

*ST 乐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ST 乐电半年报

2015.8.1 *ST 乐电半年报摘要

*ST 乐电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ST 乐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8.13 *ST 乐电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ST 乐电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8.15 *ST 乐电关于乐电天威公司破产资产拍卖流拍的公告

2015.8.21 *ST 乐电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T 乐电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8.29

*ST 乐电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ST 乐电关于《2015 年半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说明

2015.9.19

的公告

2015.10.20 *ST 乐电诉讼进展公告

2015.10.22 *ST 乐电 2015 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ST 乐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8 *ST 乐电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ST 乐电第三季度季报

2015.11.14 *ST 乐电仲裁、诉讼进展公告

*ST 乐电关于乐电天威公司破产资产第三次拍卖流拍的公

2015.11.28

*ST 乐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2015.12.1

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15.12.11 *ST 乐电诉讼进展公告

2015.12.19 *ST 乐电诉讼进展公告

2015.12.31 *ST 乐电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6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乐山电力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敏敏 杜国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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